买卖虚拟字画要谨慎 当心成为“接盘侠”

文章来源:法治广安、武胜县法院
编辑: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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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买入明天卖出,利用闲暇参与网上字画买卖,每天都有几百元收入,这样稳赚不亏的生意,你要加入吗?

近日,武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涉虚拟字画买卖案件!

案情简介

段某甲在段某乙的介绍下进入闫某经营的字画藏品权益交易平台进行字画藏品交易,此平台任何人都可以进入购买字画藏品,并且第二天能够以高出买入价4%的价格(藏品价格只涨不跌)卖给平台的其他成员,刚开始时连续交易五天、十天还有微信红包奖励。段某甲在尝到甜头后为获取“直推奖励金”又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进入该平台买卖字画藏品进行交易。

随着段某乙的“小队伍”越来越大,闫某将段某乙及其队伍成员分出,由段某乙担任新画室室长组织新画室成员开展字画藏品交易。段某甲在进入新画室的一个多月后发现该交易链接关闭,段某甲与其亲戚朋友持有的约11.6万元的字画无法继续交易,也不能得到实物。经多次协商未果后,段某甲遂将段某乙起诉至武胜县法院,要求段某乙承担因关闭链接致段某甲不能继续交易造成的损失。

武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有经济犯罪嫌疑,故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

法官提醒

虚拟字画买卖,看起来参与人只要今天买入明天涨价卖出,平台提取交易费后自己还能赚些钱,只要一次买得够多或者买卖次数够多,收入还是非常可观。但这是一个悖论,虚拟字画本来价值为零,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定价买卖,随着交易次数的增多,就需要更多的买家加入才能维持运转。一旦购买者的数量增长速度跟不上画的价格增长速度,就会导致“崩盘”。而最后一次购买人,花费巨额资金买了一幅得不到又卖不掉的虚拟字画,花自己的血汗钱当他人的“接盘侠”,稳赚不亏的只是网络交易平台管理人。所以切勿相信网络上的高回报、高利率投资理财,不要盲目跟风轻信他人,要始终牢记辛勤劳作才能走上致富之路。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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