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对1040工程传销头目进行抓捕 1200多人参与打击行动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
编辑: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8-05-05
点击率:

 

北海打击传销.jpg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乃学作动员讲话。记者 许振国 摄

北海打击传销

  由公安、工商等部门1200多人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集结完毕,只等一声令下。马斌 摄

北海打击传销

在收网行动出发前,涉嫌通风报信等违纪违规的多名辅警人员被带离现场。 马斌 摄

北海打击传销

执法人员正在清查涉嫌传销人员。马斌 摄

20180504092601201.jpg
民警现场查获巨额涉传资金。

  5月3日,我市启动新一轮最严厉的打击传销行动,对去年“9·25”特大传销专案进行收网,再次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的攻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乃学亲临收网行动现场,并作动员讲话。他强调,北海绝不是传销的天堂,北海绝不是传销分子的逍遥之地。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三个月的时间,以最大的决心、最严厉的手段,从珠城大地铲除传销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要让北海真正成为无传销的一方净土。市委副书记、市长蔡锦军主持收网动员会。

  凌晨2时30分,由公安、工商等部门1200多人组成的联合执法人员迅速集结完毕,只等一声令下。

  动员大会上,王乃学严厉指出,最近,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全国传销重灾城市,其中又列入了北海,这是对北海打击传销工作的猛击一掌。一直以来,传销在北海时起时伏,违法犯罪分子们利用北海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政治题材,以北部湾开发、北部湾基金等为名组织1040工程进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全国各地拉亲属、同学、朋友入伙,装神弄鬼,坑蒙拐骗,到公园、广场、楼盘搞教学洗脑,编造子虚乌有的故事,迷惑新人加入下线。少数人赚了黑心钱,多数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家难回。传销分子寄生在北海,破坏了北海的名声,引发了系列治安案件,影响了投资商的信心,干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挑战了市委、市政府的执政能力。

  王乃学强调,北海绝不是传销的天堂,也绝不是传销分子的逍遥之地。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天开始启动新一轮最严厉的打击传销行动,结束“猫抓老鼠”的游戏,体现共产党执政朗朗乾坤的正气和威力。用三个月的时间,以最大的决心、最严厉的手段,从珠城大地铲除传销这一危害社会的“毒瘤”。同时,也告诫传销分子,北海再不容许传销行为存在,要让北海真正成为无传销的一方净土。

  蔡锦军指出,我市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为数不少的传销人员滞留,传销组织还在不断地变换新手法、新模式,参与方式更加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欺骗性更强,打击传销形势还不能盲目乐观。他强调,要以最严厉的打击方式开展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并把多部门联合的统一打击传销行动常态化进行下去。

  凌晨3时整。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伟章宣布行动正式开始,执法队伍闻令而动,兵分多路,一张精准打击“9·25”传销案件骨干分子的法网全面铺开。

  在收网行动出发前,李伟章发布命令,将队伍中涉嫌通风报信等违纪违规的多名辅警人员带离现场并严厉查处,坚决肃清打击传销工作队伍,确保忠诚可靠。

  据悉,去年9月25日,北海警方获取到一条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线索。经过调查,发现了以山西籍为首的组织领导传销团伙和以“姜星海”为首的“东家军”组织领导传销团伙,这两个团伙参与人数较多,形成了规模,社会影响较大。据介绍,这两个传销团伙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以亲戚、同学、男女朋友等关系人员为目标,发展进入传销体系;以实体产业、公司对外作掩护,开展传销运作;以行业代替真实姓名的方式进行管理,掌握的行业有:以“乐”“仁”“义”“智”“鸿”等多种字辈。这两个体系上总人数达到了400多人,网络管理人员100多人。

  经过长达8个月的周密部署,公安机关在两省四市对“9·25”传销案件骨干分子进行抓捕,打掉两个传销体系。截至当天上午8时,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人员199名,现场收缴现金749932元,查扣车辆49台,缴获银行卡1021张,手机332部,电脑39台,U盘32个,已成功冻结账户732个(部分银行还在办理冻结中),冻结金额1439万元。目前,进一步抓捕、审讯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一级警务专员梁宏伟,自治区公安厅警务技术一级总监柳荣远,以及市领导李伦兵、黄江、缪佃江、刘志明等参加了当天的行动。

微信咨询
(请扫码反传销霄云老师的微信号18600831054进行咨询)
咨询QQ1:124598579 咨询QQ2:120742072
QQ群1:181113314 QQ群2:214618090
QQ群3:154027399 QQ群4:185223548
为了让更多的朋友认清传销的危害,我们一直在努力!反传销救助网——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反传销救助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因作品版权、内容和来源标注有误,请您联系网站邮箱:fcxzyz@163.com,谢谢。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反传销电话咨询

各地新闻 | 求助必看 | 解救案例 | 广西传销 | 合肥传销 | 南派传销 | 南派传销视频 | 人际网络视频 | 网络传销 | 传销法律 | 杨谦教授 | 反传资料 | 直销新闻 | 直销查询 |
关于本站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2-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通知我们!
为了让更多的人认清传销的危害,我们一直在努力!  邮箱:fcxzyz@163.com 反传销救助平台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