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阳光工程”传销骗人不轻,警方提醒群众少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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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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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骗局骗了不少人,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对于这种传销骗局要做到“三不”:
 
    一不要轻信谎言。不要被投资7万元,最终可获得1040万元回报的宣报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背离市场价值规律的背后最终会是一个陷阱。
 
    二不要接受邀请。当他人的宣传让你产生一丝心动时,传销团伙很有可能盛情邀请你到广西北海实地考察。这其实是洗脑之旅,千万不要亲身涉险。
 
    三不要执迷不悟。无论是自我清醒,还是他人提醒,一旦知悉这种行为属于传销后,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千万不要泥足深陷,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害人害己。
 
    传销的主要特征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
 
    (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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