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谦--直销背后的商道(二)南橘北枳,是直销在中国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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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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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南橘北枳,这可以说是直销在中国发展的一个形象的比喻。直销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行业,为什么在中国大陆会衍生出如此的变种?中国的水土又应该让外来的橘子怎样去适应呢?本期《大商道》继续带您还原直销本相,更探讨直销背后的商道。 

    (龙传人网潮汛翻录)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出台《全面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尽管中国政府,对乱像发生的直销市场亮起了红灯,但是有人遵守停止了脚步,也有人冒着被抓的危险,视禁令为无物,99年、2000年开始市场一开始就有这十家公司是经过政府认定转型之后,慢慢的各种各样的直销公司又多了起来,但是地方上这种各种各样的所谓的传销公司,完全是销售机会,完全是保这个人头后续要两年,就可以成为百万,只要熬上两年,你就可以提前退休,开始享受人生,这样的工作机会你会轻易放弃吗?

    2002年叫姚永忠某学校法律系得大学生,姚永忠怀着创业的雄心壮志来到了广东,当时他的同学告诉他,这里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他被同学带到一个位于七楼的房间,这个房间被他俩称为“家”我们那时候申请是一个手续,它的申请费比如说是三千八,这个费用的一半是用各种提成的方式分到一般都是B级以下的各级业务员手上,你想取得这个资格,你要交多少钱,那么我的收入主要是来自他们的入门费,他就这样一级级地往下复制,他告诉你这个行业它不合法,但是它也不违法,他告诉你这是等于一种法律的空白区。

    尽管姚永忠怀疑对方是传销,但是对方的一句“不合法,也不违法”这使让他产生了动摇,对方告诉姚永忠他们做的是直销,事实真的如此吗?他告诉你这是直销,直销和传销是不一样的,直销好像就是说:,能够缩短产品推广家出来到消费者手中这个过程,其实直销并没有真正跟传销的渠道相比,并没有真正地节约我们通常所说的费用,你的收入是主要来源于销售产品,这是主要来源于推荐人,这是国际上判断直销公司正当不正当的一个标样,当时对于直销和传销没有明确的区分,政府部门也没有明确性的合理法规,而法律条款的缺席使得打擦边球变成了可能,姚永忠决定留在这个行业中,再看一看,这一看就看了两年,在这两年中,政府管理部门打击传销行动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峰。

    姚永忠自己就多次被工商管理人员扣押,他因此动摇过吗?

    太平常了,每个业务员,刚一加盟以后,会告诉你们没事的,警察来了无非就是补办暂住证,没有暂住证就补办个暂住证,有暂住证的话就是问问话,登个记,就没什么事了。

    98年以后没有对这种营销方式的,一个比较明确的法规,工商局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有诸多的限制,无法做出严厉的制裁,可能至多只能罚款,可能至多只能把人遣散。

    当时我所了解得全国的法院系统,对于非法传销的一些案件,也有一些判例。有的判例是以诈骗的判例,有的是以偷税罪的判例,是不统一的,虽然进出派出所对姚永忠已经没有威慑力,但是传销本身畸形的发展模式使得事态发展到一个极端。

    2004年,一名被骗入系统得新人产生了脱离组织的想法,当时作为家长的姚永忠需要对他进行说服。我就让两个人去看着他(新人),因为阳台和客厅之间有一个门,他(业务员)就打开这个门进去看了看,这个新人就坐在门后边,他(业务员)一开门的话,他就看不到他(新人)了,他(新人)就趁这个机会,然后从阳台跳下去了,从7楼跳下去了。

    但是当年的传销案件里,像跳楼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

    吓坏了,不会吧!跑下去看看,没有看到他,然后我就赶快回来,回来想办法,我一回来,然后那个男业务员在往下一看立马回头跟我说;他说:“姚主任没事,他正跑呢!”

    对于姚永忠来说,这次事故的结局是幸运的,新人从7楼跳下,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而姚永忠的“发财美梦”却被摔得粉碎。

    姚永忠最后离开了传销组织,它决定用自己的现身来说法,让更多的人了解传销的黑幕。原本在国外只是兼职行业的直销由于销售理念的变质,在中国大陆的这个市场上,却引起了轩然大波,非法传销的活动甚至被升级到了“经济邪教”的层次,传销的城门失火殃及的还有正规直销这条池鱼,在非法传销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正规直销的企业又应该怎样在市场的薄冰上前行?明天的同一时间的《大商道》,我们继续为您还原直销本相,探讨直销背后的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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