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传销窝点非法拘禁逼说银行卡密码
文章来源:南阳晚报
编辑: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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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将人骗到传销窝点后,不仅逼迫对方说出银行卡密码,而且还把对方手机银行内的钱全部转走。2月24日,宛城区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
2016年2月14日,阮某被传销人员骗至我市一传销窝点内。陈某伙同赵某等人(均已判刑)将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搜走,并将房门上锁,将其拘禁。
2月21日下午,陈某等人威胁阮某说出其银行卡密码,否则按每天1000余元收取生活费,阮某被迫说出密码。陈某到银行取出3000元钱,交给赵某1900元,将下余的1100元钱交给阮某,让他凑了2800元向该传销组织购买产品一份。
2月24日凌晨2时许,他们为阮某购买一张火车票,打算将其送走,谁知阮某到市火车站后,借机逃脱,随后报警。至此,阮某已被非法拘禁9日余。经查,2月21日,陈某使用被害人阮某手机,将其银行卡内7480元通过支付宝转走,用于自己挥霍。
宛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参与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他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数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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